欢迎您访问哈尔滨开放大学
  
English | 
您现在的位置 :哈尔滨开放大学 –> 人才培养 –> 学历教育 –> 中央电中会计事务一年制

会计(中职)

招生对象与学制

(一)招生对象  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人员可报名注册入学。

(二)学制 一年。

培养目标

  本专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 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总体目标, 坚持立德树人, 适应社会需求, 掌握扎实的科学文化基础和企业经营、 会计管理等知识, 具备会计核算与监督、 财税咨询与服务、 财务数据分析与应用等能力, 具有工匠精神和信息素养,能够从事企业事业单位出纳、 会计与财税代理服务、 会计信息系统实施等工作的技术技能人才。

  职业面向会计专业人员、 企业事业单位出纳、 会计和财税代理服务、 会计信息系统运营服务等岗位(群)。

培养规格

(一) 修业年限: 修业年限 1 年, 学籍 3 年有效。

(二) 学习形式: 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相结合。

(三) 总学时学分: 1080 学时, 60 学分

课程设置

1.公共基础课程

(1) 思想政治课程模块

该模块毕业学分为 4 学分, 全部为统设必修课。 包括: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职业道德与法治。

(2) 其他课程模块

该模块毕业学分为 7 学分, 全部为统设必修课。 包括: 学习指南、 信息技术。

2.专业课程

(1) 专业基础课程模块

该模块毕业学分为 9 学分, 全部为统设必修课。 包括: 会计基础、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2) 专业核心课程模块

该模块毕业学分为 21 学分, 全部为统设必修课。 包括: 金融与税收、 审计原理与实务、 财务管理与分析、 成本会计、 会计电算化。

(3) 专业拓展课程模块4

该模块毕业学分为 11 学分, 全部为统设选修课。 包括: 沟通技巧、 职业应用写作、 就业指导。

3.综合实践

该模块为实训课程, 毕业学分为 8 学分, 为统设必修课。 主要为岗位实习,由分校及教学中心根据《中央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实训教学管理规范(试行)》组织实施。 该环节不得免修。

4.其他

(1) 统设必修课严格执行统一课程名称、 统一课程学分标准、 统一教学大纲、 统一教材、 统一考试。

(2) 课程实践环节成绩计入课程学习成绩, 没有完成课程实践环节的不能取得课程学分。

毕业条件

本专业最低毕业学分为 60 学分, 其中包含公共基础课程 11 学分、 专业课程41 学分、 实训课程 8 学分。

学生通过学习, 完成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 取得规定的毕业总学分, 并符合学籍管理规定, 即准予毕业, 颁发国家承认的中等专业学历毕业证书。